2015年7月17日,广东江门林小姐到江门市公安局仓后派出所报案称,江门43岁男子赵某以结婚为由,骗财骗色,我被他诈骗40多万元。他不仅对我骗财骗色,在诈骗我的同时,还对其他女人都以结婚为借口进行诈骗。大约一个多星期后,江门新会吕小姐也向警方报案,称被赵某诈骗了400多万元,“人民币现金300多万元、购保时捷贷款近150万元”。林小姐、吕小姐都是“70后”,李小姐是“80后”。2015年10月26日,另一名江门女子李小姐到仓后派出所报案,“我一个朋友告诉我,赵某被派出所抓了,证实这个消息后,我也去派出所报案。”反映被赵某诈骗了三四十万元。
前天(11月1日)下午,林小姐、吕小姐、李小姐三人分别向记者讲述了和赵某认识、被骗的经过,称“经朋友认识赵某后,赵某经常约喝早茶、吃饭,确定恋爱关系后,赵某就开始找各种借口借钱,一会说生意周转要钱,一会说朋友要救急,拿到钱后,慢慢就不再联系,经常打电话不接,以各种理由推脱不还钱”。“后来我们才发现,赵某追求我的时候,他又跟吕小姐在谈恋爱,他分别和我们说过要结婚。最离谱的是,今年7月份,吕小姐开车接他妈妈、他姨妈去澳门,他叫我陪他妈妈、姨妈在澳门新濠锋酒店7楼吃饭,他自己和吕小姐在酒店8楼吃饭,这也是后来,我和吕小姐因为报案认识后,聊起才知道的。”林小姐说。 记者就此联系了江门市公安局蓬江分局,相关人士证实,林、吕、李三名女事主先后报案,称被赵某诈骗,“涉案金额大约500万元”,“案件已经移交检察机关”。11月2日下午,蓬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智勇证实,“我们已经批捕了赵某,案件还在办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