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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得不知道的离婚协议问题!!!

www.woguwen.com.cn 2016-08-11



 

面对彼此苦心经营的婚姻,因为性格不合等原因走到了尽头,心中难免怅然。感情破裂已成事实,唯有坦然面对。分道扬镳的时候也要按照法定的程序办理离婚手续。在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的材料中,离婚协议书也是必不可少的。那么,离婚协议书究竟是何方神圣呢?且看《我顾问》为你解答。

 

 

摘       要
 

根据《婚姻法》第31条,《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3款,离婚协议是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而达成的协议或者意见。离婚协议书则是离婚协议的书面形式。

 

 

 

离婚协议

生效



双方签署了离婚协议,是不是就已经生效了?
 

       很多人认为双方只要签订了离婚协议,就具有了法律效力,万一发生了纠纷就可以拿着离婚协议起诉责令对方执行。

      其实不然!大家可能都会有这样的误区,认为离婚协议和合同的性质一样,只要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就具有法律效力。

      离婚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后,须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离婚手续后生效,或者通过人民法院调解流程且出具调解书后生效。

 

 

 
 

 

 

 

离婚协议

撤销



签了离婚协议书后,反悔怎么办?
 

        经常会遇到在双方协商一致签了离婚协议后,一方在办理相关手续前反悔,或者在办理手续后觉得不合理想要撤销的情形。

       前者,因为还未办理相关的离婚手续,离婚协议不具有法律效力,双方都可以就协议内容进行修改。

       后者,则因为办理了相关的离婚手续,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双方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经人民法院审理,未发现订立分割财产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协议离婚

注意事项


协议离婚要注意哪些问题呢?
 

    1、当事人双方必须亲自申请,不得委托别人代理,还要出具两人的共同签名。

    2、离婚协议必须符合法律要求。

    3、协议离婚时,当事人还要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免将来后悔,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PS: 不适用协议离婚的情形

 

1、一方要求离婚的;

2、双方要求离婚,但是对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未达成协议的;

3、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

4、未办理结婚登记的。

        离婚协议是双方办理离婚手续后,对关于抚养权、财产及债务的协商一致。好聚好散,才不会辜负曾经的一片深爱。

 

      关于起草离婚协议、就离婚协议产生的纠纷等问题,《我顾问》广东婚姻纠纷专家团队帮到您。《我顾问》广东婚姻纠纷专家团由40岁以上的婚姻及民法实务律师、妇女儿童专家、心理学专家、幸福家庭代表、事业型好丈夫等组成的联盟团队,全方位帮您解决婚姻问题。


原文/李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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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条链接
 

《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原则上是平均分配,但是双方如果协商一致也可以不平均分配。最主要看双方是否是协商一致。

 

   注意: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养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予以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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